2020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开放招商、服务企业、优化环境三大举措,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2020年全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全区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活动,以优环境、提效能、促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企业服务、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为抓手,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打造最佳环境,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大力开展企业服务,着力营造“服务态度最好、办事效率最高、诚信意识最强、企业负担最轻、投资环境最优”的发展环境。一是增强发展意识,提升服务理念。牢固树立“环境也是生产力、竞争力,是开放招商的第一资源”和“人人是环境、事事是环境”的理念,不断转变观念、提升服务。增强诚信意识,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绝不能轻诺寡信、言而无信。二是紧盯发展目标,提升服务能力。按照区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完善服务措施、强化服务保障,着力在提升XX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辐射力、带动力上下功夫,努力实现全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三是改体制转职能,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实现XX在全市“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目标,明显提升全区行政机关服务企业发展、服务项目建设的水平。四是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服务实效。提高行政工作效能,完善首问负责、服务承诺等长效机制,做到咨询事项一次说清、办事程序一次讲清、填报表格一次给清、能办事项一次办清,杜绝效能低下现象,使企业、群众感受到真实的服务。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按照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对推进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办理不快服务不优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使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以实现减少腐败、提升效率、激活市场主体的目的和效果。一是围绕建立审批清单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区直部门按照要求及时制定“权力清单”和全区投资领域“负面清单”,规范公布所有涉企优惠政策;清理不必要的资质许可和资格认定,做好2012年以来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职能交叉。二是围绕优化审批流程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跨部门审批流程进行优化,推进行政许可事项联合审批。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原则,采取整合优化、提前介入、下放权力、联合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方式,改革审批流程,削减审批环节,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审批标准化体系。督促出台涉企请办事项和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建立并联审批牵头单位责任制,提高审批效率。督促抓好网上审批试点工作。三是围绕完善审批服务措施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抓好“两集中、两到位”,对首批16个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科设立、进驻、授权情况开展督查;对其他行政审批部门,加快组织落实。督促行政服务大厅开设绿色通道,设立企业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领办、帮办、代办服务,并建立跟踪督查及奖惩机制,切实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保姆式”服务;认真落实窗口规范化服务制度,全面推行“五服务”(群众上门,热情服务;群众咨询,耐心服务;群众在场,不停服务;群众需要,延伸服务;群众困难,主动服务)、“五不让”(不让工作在我手中延误,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群众在我这里冷落,不让规定在我这里走样,不让形象因我受损)服务规范。
(二)开展重大项目建设专项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服务好重大项目建设作为效能监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履行和发挥监察职能,重点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相关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保障、资金使用、廉政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有效推进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一是专项效能监察的范围为政府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重点是列入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的项目,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项目以及其他需要开展效能监察的项目。二是专项效能监察的对象为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区直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三是专项效能监察的内容:行政事项办理情况。重点监察各级职能部门在办理重大项目行政审批、非行政审批许可时的效率和质量,是否存在擅自增设前置条件,办事流程是否优化整合,是否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是否存在“中梗阻”、“庸懒散”等问题。服务保障情况。重点监察各级各部门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服务,落实国家、省、市、区项目建设优惠政策及优化建设环境等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重点监察财政部门及建设单位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等情况。廉政情况。重点监察各部门在重大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吃拿卡要报”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四是健全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措施,及时建立重大项目信息运行平台、跟踪服务机制、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突出问题快速处置机制、效能投诉直查快办机制、服务评议制度等工作措施,做到项目底数清、项目运行清、项目问题清、项目台帐清,实现项目建设动态全程监控,保证重大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要求有序高效实施。五是重大项目建设专项效能监察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工信局、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切实履行对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结合重大项目建设实际,及时成立相应的重大项目建设专项效能监察组,专题对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效能情况、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及时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环境不优问题。六是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作出监察决定或建议,跟踪问效,督促落实;对工作开展不力、服务不到位而影响重大项目建设的部门或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问责。
(三)抓好优化发展环境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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