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上半年以案促改工作情况总结
2020-07-16 68

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上半年以案促改工作情况总结


2019年以来,我单位严格按照市纪委《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意见》(汴纪发〔201722号)的要求,通过开展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时时处处遵守党规党纪,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选取典型案例情况

今年以来我单位通过专题会议的形式组织全处党员干部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共学习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类型案例四件,以此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自觉严格按党章标准要求自己,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案例一:201387日,乌鲁木齐市经信委党组书记王国林在西虹宾馆公款宴请前来看望自己的原工作单位领导,花费2210元。乌鲁木齐市纪委决定给予王国林党内警告处分,并由个人承担宴请费用。

案例二:2013年“五一”、“中秋”、“国庆”和夏季高温期间,杭州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经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钮健同意,先后四次以超市卡、面包券、月饼等有价证券和实物形式发放福利,共计价值100735元。上述福利经费在下属单位列支。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钮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三:2013年春节和端午节期间,浙江省临安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先后三次向全体职工发放水果、粽子,共计金额25850元。临安市卫生局党委决定给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临安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党支部书记王炳清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四:20141月,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项漾村经该村“三委”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未按有关规定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违规给该村225名党员、村民代表每人发放现金500元,共计112500元。萧山区衙前镇纪委决定给予项漾村党委书记、经联社董事长项建松党内警告处分。

二、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分析案例、发表心得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处持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通过党工委书记讲述案例、党员干部分析案例6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要求党员干部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严格按党章标准要求自己,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我处党员干部通过6起案例的分析发表心得:作为党员干部,要切实过好生活关,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始终保持高尚的气节和情操。在工作中要牢记自身岗位职责,切实把好廉洁关。我们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不放松,通过案例要引为镜鉴、躬身自省,不断强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同时我处将“以案促改”工作延伸到社区工作中要求社区工作人员在各自工作职能范围内要牢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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