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平安建设实施意见县平安建设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以提升全县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为统领,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准则,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要求作为努力方向,把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验平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和热点问题,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司法,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夯实基从基础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政法保障。全县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工作列入领导班子1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与干部调整晋升、评先选优、晋级晋档挂钩,长期排名落后的要接受组织问责。各乡镇和县政法各部门要以解决影响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强基础、补短板、促规范、求提升。
二、影响平安建设原因分析
近年来,我县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始终处于全省后进位次,公众安全感也呈现下滑态势。
1.从政法部门自身看: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同程度存在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情况。个别政法干警宗旨意识不强、为民意识差,执法方式简单、态度生硬甚至粗暴、不会做、不愿做群众工作而引发群众投诉。政法宣传不够深入,效果欠佳,导致群众对政法工作不了解。打击犯罪力度需要加大,有“重大案、轻小案”倾向,侵财类“小案”有案不立、立而不查、不了了之等情况时有发生。
2.从基层基础建设看:存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投入不足,技防建设不到位,专职巡防队伍没有按规定配备等问题。公安分局普遍警力不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等落实不到位。
3.从社会治理层面看:随着外出务工、举家外迁等现象的增加,留守儿童和老人较多,自防能力弱。部分乡镇存在大量治理落后村,治安防范、物业管理均不到位,群众意见很大。政法机关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大量矛盾纠纷向执法司法环节汇集,诸如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非法集资、物业管理、交通事故等方面利益诉求人往往把不满情绪撒向政法机关。
4.从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看:对于在全省排名落后的乡镇及政法部门,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起不到震慑作用。
三、实施平安建设措施及任务分解
以学习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动力,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办案水平和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一)政法机关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1.深入查摆、立行立改。X至X月份,在县政法各部门深入开展“提升安全感满意度大讨论活动”。县政法各部门要层层动员部署,确保每一名政法干警都参与进来。每个单位、每个部门、每名干警都要对照全省调查反馈的问题和“全省争先进、全市争一流、岗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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