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勤俭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2020-07-31 11

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2020年5月15日)

娄勤俭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最后,我再简要提几点要求:

一要积极开展新制定法规的宣传实施。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3件省级法规,审查批准了3件市级报批法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是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的电动自行车管理专项法规,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解读,依法加强规范管理,不断满足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现实需求。要以实施《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为契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放大“不见面审批”品牌效应,加快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要认真落实《关于江苏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充分发挥税制调节作用,更好地推动资源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对初次审议的法规,要深化调研论证,抓紧修改完善,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二要扎实推进监督事项的后续督办。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2019年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的报告。在全省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去年全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绩,这段时间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也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但同时要看到,当前境外疫情爆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外防输入压力仍在加大,疫情还有很大不确定性,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思想和行动坚决统一到XX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持续强化可知可控、精准防控措施,认真抓好“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奋力夺取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胜利。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央以及省委决策部署,聚焦疫情防控的制度性短板强化地方立法,紧盯全面小康的薄弱环节抓好监督检查,引领带动各级人大代表更加踊跃投身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智慧力量。本次会议还听取审议了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制度措施,不断提升我省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三个报告的审议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相关委员会要及时汇总整理,送省政府研究处理,并加强跟踪督办。

三要切实抓好代表议案的办理工作。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或处理意见的报告。要从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高度,充分认识议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把议案作为制定立法监督计划、确定立法监督项目的重要依据,认真研究借鉴,积极予以采纳,切实回应人大代表关切,真正做到让代表满意、让人民满意。

四要周密做好全国人代会江苏团的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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