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情况汇报
2020-08-23 156

县纪委监委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情况汇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连日来,**县纪委、监察委机关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把学习贯彻《规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实际、周密部署、精心实施,自觉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吃透精神实质、把握基本要求,细化实施方案,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用《规则》规范工作,指导实践,切实提高规范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水平,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学习宣传贯彻《规则》)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学习研讨,增强贯彻执行《规则》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在疫情发生的特殊时期,县纪委县监委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工作群和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及时转发《规则》原文,转载宣传解读《规则》的权威信息,让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利用手机等移动平台随时随地关注和学习,要求全市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悟透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各项工作要求,深刻领会《规则》核心要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坚持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通读与精读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思考问题相结合,对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办理、检查督办、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以及工作要求和责任等基本内容进行逐字逐句研读、交流讨论和体会思考,主动联系工作实际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职责摆进去,全面把握精神实质,深化规律性认识,整体把握制定《规则》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规则》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把握《规则》颁布实施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守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规范高效处理好检举控告工作,确保处理检举控告全流程工作都依规依纪依法。

二、对标对表《规则》检视,全面提高依法依规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针对《规则》与1993年颁布的《条例》相比,在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检举控告的办理、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到纪检监察机关及工作人员在处理检举控告中工作要求和责任等发生的新变化,县纪委常委会及时跟进分析研判,严格对标对表《规则》,深入开展自查检视,组织信访室认真梳理前几年在信访举报接收受理、分流办理、处置管理、综合分析、督查督办等各项职能工作中与新《规则》规定要求不一致、不适应的业务环节,列出清单,逐条逐项整改,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都合规合纪合法。如对照《规则》第三章第十四条“对于初次检举控告由信访部门直接转办承办部门,有效缩减转办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信访部门对信访件办理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督办”之规定,立即组织信访室进行分析研判,修订完善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流程》,全面推行“谁接待、谁登记、谁负责、谁受理、谁调处”,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检举控告接待、接访、接谈、接处处理机制,变过去的受理检举控告“中转站"为彻底解决问题的“终点站”。

、健全完善机制体制,依法依规做好今年的信访举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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