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精神,“十三五”期间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将于2019年-2020年度开展,为强化市行政中心节能示范引领效应,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XX生态文明思想内涵,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承担公共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责任。
二、目标任务
以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绿色消费为重点,对照创建标准要求,建立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着力开展设施设备改造,不断提升节能管理软、硬件水平,致力把市行政中心打造成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样板工程,确保顺利列入2019-2020年度国家级节约型示范创建单位名单,并最终通过国家验收获得表彰命名。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陆新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金振平、俞翔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编制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材料文件整理归档,编制自评报告,监督检查和评价迎检工作。
四、工作步骤
参照“十三五”期间第一批创建安排,结合工作实际,行政中心创建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职责、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制订创建工作计划(详见附件),邀请专家指导,编报申报资料,力争成功入围创建名单。(2019年5月底前)
(二)实施阶段。对照创建标准及工作计划,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落实好各项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同步进行完善和提升。同时,梳理、收集各类台账资料,编制完成验收资料。(2019年6月-2020年6月)
(三)验收阶段。接受省级实地初验,并根据初验情况,抓好各项查漏补缺工作。最终,接受国家级验收组实地验收,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命名,并建立起工作长效机制,形成良好节能工作氛围。(2020年7月-12月)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创建工作作为各责任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来抓,确保创建工作不留于表面。同时,要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按照创建组织机构及职责要求,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统筹安排,密切协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步骤及创建工作具体计划,加强协作配合,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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