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关于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市委组织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立足实际、系统谋划,推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从“宽松软”向“严紧实”转变,确保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健全组织体系。一是推进组织覆盖立体化。依托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成立市驻京流动党员党委,指导各县(市、区)成立驻京流动党员党支部,明确动态管理、定期会面、民主评议等制度,实现规范运行。针对流入党员和流出党员相对较多的县区,示范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加强对流入党员和流出党员的管理。同时,在行业特征明显、就业集中的群体中,推行“行业联建、区域联管”模式,在快递末端网点、外卖配送站等新业态聚集区建立功能型党支部。在党员分散但具备联络条件的区域,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设立流动党员服务站或联合党支部。二是强化属地协同责任。明确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共管责任,推动形成双向协同、信息互通的管理闭环。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实行“融入式管理”,主动承接管理服务主体责任,将其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整体规划,定期向流出地反馈党员表现。流出地党组织及时掌握党员外出动向,督促党员主动报到,并协助转接组织关系。三是织密分层纳管网络。实行单位、社区、乡镇(街道)分层纳管,确保每一名流入党员都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范围。首先,由工作单位党组织积极纳管,流入单位未成立党组织的,原则上由流入地社区或小区党组织纳管。其次,按照“就近就便、便于管理”原则,由社区(小区)党组织负责主要纳管,为保证日常管理效果,小区党组织纳管流入党员一般不超15人,社区党组织纳管流入党员一般不超30人。最后,乡镇(街道)成立流入党员党组织,对部分社区或小区流入党员数量较多、超出管理承载能力的,选派专人担任党支部书记或党建指导员兜底纳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