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县水务局党组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五个带头):剖析根源找准病灶,凝心聚力治水兴水
按照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开好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我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研读了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必读篇目。结合XX县水务工作实际,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我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五个带头”重点内容,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了整改方向。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对照高标准严要求,虽然能够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在从“政治高度”看“水务业务”的敏锐性和穿透力上仍存温差。一是理论武装存在“碎片化”倾向,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往往满足于县委中心组学习和支部集中学习的“规定动作”,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主要停留在背诵记忆层面,未能完全将其转化为指导全县水利改革发展的具体方法论。例如,在谋划全县“十五五”水利规划前期思路时,对“新质生产力”在水利行业的应用场景研究不深,对水网建设如何更好服务全县乡村振兴战略缺乏系统性的政治考量。二是政治执行存在“中梗阻”现象,贯彻落实不够彻底。在落实上级关于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决策部署时,存在“实用主义”心态,考虑到全县招商引资和工业园区用水需求,有时在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上执行标准不够严格,存在“打擦边球”的侥幸心理,未能完全做到从政治大局出发算长远账、算生态账。三是政治鉴别力存在“迟钝区”,意识形态警惕性不高。对网络上关于水价改革、征地拆迁等涉水舆情的敏感度不够,单纯认为是业务纠纷或利益诉求,缺乏从意识形态安全高度进行研判和引导的意识,在处理个别库区移民遗留问题时,由于政策解释不到位,导致小问题拖成信访件,影响了社会稳定大局。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作为受党教育多年的干部,由于事务性工作缠身,对党性锻炼的“熔炉火候”掌握不够,导致精神之钙有所流失。一是党性修养存在“吃老本”心态,自我净化不够主动。潜意识里认为自己多年从事水利工作,作风硬朗、能吃苦,就是党性强的表现,从而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在日常工作中,习惯用行政命令代替思想政治工作,与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谈业务多、谈思想少,党内政治生活的“辣味”不足,在双重组织生活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时流于形式,存在“只栽花不挑刺”的好人主义倾向。二是理想信念存在“模糊感”,奋斗精神有所衰退。面对“十四五”收官之年的繁重任务,内心深处偶尔会滋生“歇一歇、缓一缓”的松劲情绪。在面对一些历史遗留的“硬骨头”问题,如部分老旧灌区配套设施确权划界难、管护资金缺口大等问题时,缺乏攻坚克难的锐气,存在畏难情绪和依赖思想,总想着等上级政策、等财政拨款,缺乏主动出击、改革创新的担当精神。三是廉洁自律存在“安全阀”松动,防微杜渐意识不强。虽然能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但在一些细节上还存在麻痹思想。例如在水利工程项目验收、设计变更等环节,虽然没有违规行为,但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风险点排查管控不够细致,对“人情水”、“面子水”等隐形变异问题缺乏足够的警惕,未能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上,与群众期盼相比还有落差,法治思维和规矩意识在具体执行中偶有走样。一是宗旨意识存在“悬浮”现象,群众工作不够深入。随着职务变化,坐机关看文件的时间多了,深入田间地头看水情的时间少了。开展河湖长制工作时,有时依赖“巡河APP”打卡数据,存在“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对河道保洁、非法采砂等问题的发现主要靠下级上报,缺乏“脚板底下出实情”的作风。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上,对偏远山区季节性缺水的群众疾苦感受不深,回应群众诉求有时存在“推拖绕”现象,缺乏急群众之所急的真挚情怀。二是组织观念存在“选择性”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在局党组会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虽然走了程序,但有时征求意见不够充分,特别是对一些专业性强的水利项目,往往以“时间紧、任务重”为由,留给班子成员思考和讨论的时间不足,导致个别决策不够科学严谨。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上,有时对一些自认为即使汇报了上级也解决不了的具体困难,就采取了“先斩后奏”或“只报喜不报忧”的做法。三是法治思维存在“短板”,依法治水能力有待提升。在推进水行政执法过程中,重突击整治、轻常态监管,重行政处罚、轻普法教育。面对复杂的涉水违法行为,有时为了快速息事宁人,存在执法程序简化、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例如在处理河道违建清理整治中,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前期沟通解释不到位,引发了行政复议风险,反映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的能力还有欠缺。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面对新时期治水兴水的新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本领不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气神不足。一是进取精神存在“退化”迹象,改革创新动力不足。习惯于按部就班、沿袭旧例,对如何利用市场机制推进水权交易、水价改革等深层次问题研究不深、尝试不够。例如在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面对农民用水户协会运行不畅、水费收缴难等实际困难,缺乏破解难题的有效实招,导致改革成效在“最后一公里”打折扣,未能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二是担当作为存在“避险”心理,攻坚克难力度不够。面对当前严峻的防汛抗旱形势和繁重的水利建设任务,存在“求稳怕乱”思想。在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中,遇到征地拆迁、管网铺设涉及多部门协调等棘手问题时,主动协调、靠前服务不够,存在“等靠要”思想,导致部分重点项目进度滞后于计划。对于一些跨区域河流治理的纠纷,往往采取“把球踢给上面”的态度,缺乏主动担当、属地管理的责任感。三是统筹能力存在“欠缺”,综合效益发挥不充分。在项目谋划实施中,往往只注重工程本身的建设进度,忽视了水利工程与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的有机融合。例如在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时,单纯追求防洪标准达标,对河流生态修复、亲水景观打造考虑不足,导致工程建成后虽然安全了,但“水美”的效果不明显,群众获得感不强,未能最大化发挥水利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压力传导存在递减现象,抓党建促业务的融合度不高。一是主体责任落实存在“虚化”问题,抓党建主业意识不强。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惯性思维,把主要精力放在跑项目、争资金、抓工程上,对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不足。局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往往是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多,结合水务实际研究具体措施少。对下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检查流于形式,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二是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存在“老好人”思想。对个别干部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推诿扯皮等“小毛病”,多是口头提醒、批评教育,拉不下脸来动真碰硬、严肃处理。对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点的防控机制执行不严,招投标、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有时存在盲区,未能真正做到全周期、全链条监管。三是作风建设存在“反弹”风险,纠治“四风”不够彻底。虽然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但在精文减会、检查考核等方面,仍存在变通现象。比如,为了迎接上级检查,有时还存在突击整理台账资料的现象。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扎实,下基层调研往往是“坐着车子转、隔着玻璃看”,听基层汇报多、直接接触群众少,调研报告有时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写,提出的对策建议操作性不强,未能真正解决基层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