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书记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淬炼忠诚显本色:挺膺担当开新局
按照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开好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紧紧围绕会议主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研读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了中央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最新要求。会前,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我结合“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谋划的实际工作,对照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刻的党性分析,查摆了突出问题,剖析了问题根源,明确了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作为镇党委书记,我始终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但在将政治忠诚转化为推动乡镇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效能上,仍存在“温差”和“落差”。
一是理论武装与基层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存在“两张皮”现象。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往往满足于通过中心组学习、各种会议传达,存在“读在口头、记在纸上”的情况,未能完全做到“融在血液、践在行动”。特别是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镇域经济发展、破解乡村振兴难题时,找切入点和结合点不够精准。例如,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千万工程”经验的部署时,机械执行多、因地制宜少,导致部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缺乏特色,未能将政治理论优势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是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待提升,对“国之大者”的领悟不够透彻。站在全镇角度看问题多,站在全县乃至更高的大局层面思考少。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研判不足,对网络舆情、宗教活动等潜在风险隐患的警惕性不够高。例如,在处理个别农村信访积案时,更多关注具体事情的化解,缺乏从政治高度分析其背后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未能完全做到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
三是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时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苗头。在落实上级一些“硬指标”“硬任务”时,有时过分强调镇里的客观困难和实际情况,执行力度不够坚决。比如在耕地保护和流失整改工作中,面对历史遗留问题多、整改难度大的地块,存在畏难情绪,整改进度滞后,没有完全做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政治执行力与组织要求相比还有差距。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党性修养是党员干部的终身必修课,对照高标准严要求,我在党性锻炼的“熔炉”火候上还不够旺。
一是理想信念的“钙质”补充不够及时。随着党龄增长和职务变动,有时认为自己受党教育多年,信念坚定,不知不觉放松了对党性的持续锤炼。在日常工作中,更多精力投入到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具体事务中,挤占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时间。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时,有时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不够,听取批评意见时存在“左耳进右耳出”的现象,未能时刻用党章党规党纪的尺子丈量自己。
二是面对“十四五”收官的复杂形势,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减退。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各项指标冲刺的压力,内心深处偶尔会滋生“歇一歇、缓一缓”的懈怠思想。在谋划“十五五”发展蓝图时,求稳心态占据上风,缺乏“敢教日月换新天”的闯劲和拼劲。例如,在推动镇办企业改革和集体经济壮大方面,担心改革步子迈大了会引发新的矛盾,导致一些改革措施瞻前顾后,缺乏大刀阔斧的勇气。
三是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不够彻底。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有时顾虑班子团结和同志情面,存在“老好人”思想。自我批评时,讲工作短板多、挖思想根源少;批评同志时,提希望建议多、点具体问题少,辣味不足,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在触及灵魂深处的问题上,还存在遮遮掩掩的情况,党性锻炼的纯度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虽然能够时刻警醒自己守住底线,但在如何从内心深处敬畏权力、如何让权力更好地服务群众方面,思考和践行得还不够深。
一是宗旨意识树得不牢,与群众之间存在“隔心墙”。随着交通通讯的便利,虽然下村的次数不少,但真正坐到群众炕头、走进田间地头的时间少了。调查研究有时流于形式,存在“坐着车子转、隔着玻璃看”的现象,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感知不够敏锐。例如,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有时过于追求观摩线路的“面子”工程,忽视了背街小巷的“里子”问题,群众对有些工作的满意度不高,说明我的政绩观还存在偏差。
二是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够彻底,存在“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回潮现象。虽然口头上喊着减负,但在实际工作中,为了方便调度,建立的微信工作群仍然偏多,要求村干部在群里“打卡”“留痕”的现象依然存在。有时为了应付上级检查,由于工作安排部署不及时,导致村级组织突击补台账、填表格,让基层干部疲于应付。这反映出我在敬畏组织、实事求是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未能从根本上遏制形式主义的惯性。
三是法纪观念执行不够严细,对“微腐败”的警惕性不足。在遵守党纪国法上,大多满足于不违规、不逾矩,但在高标准自律上还有欠缺。对镇村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够经常。特别是在农村“三资”管理、小额工程建设等领域,虽然制度建立了,但监管存在盲区,未能完全杜绝身边的“微腐败”风险。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