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组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上级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本人紧扣会议主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五个带头”要求,结合派驻监督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问题清单及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上一年度,通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民主生活会,本人共查摆出“理论学习系统性、深入性有待加强”、“派驻监督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在推动被监督单位建立长效机制上力度不够”等6个方面问题,形成了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措施。一年来,本人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相结合,逐项抓好落实。在理论学习方面,制定了个人学习计划,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参加专题培训和研讨,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政治监督的新部署新要求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把握。在提升监督能力方面,主动深入被监督单位一线,加强与班子成员、普通干部、服务对象的沟通交流,注重从信访举报、日常谈话、专项检查中捕捉蛛丝马迹,尝试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和穿透力,例如在督促某局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检查时,通过数据比对发现了管理漏洞并推动整改。在推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针对监督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向两个被监督单位党组发出了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其修订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3项。目前,上年度查摆的6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但个别问题如“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等仍需持续深化。同时,将上级指出的、巡视巡察反馈的涉及派驻监督的相关问题一并纳入整改,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清醒认识到,有些整改还停留在表面,深层次问题尚未完全根治,需要常抓不懈。
二、对照五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政治忠诚是坚定的,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对照更高标准,仍存在不足:一是政治判断力的敏锐性有时不足。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政治本质把握不够及时精准,比如,之前对个别被监督单位存在的“重业务轻政治”的潜在风险,虽有所察觉,但未能从政治高度第一时间进行深刻剖析和有力警示,直到上级通报类似问题才引起足够警觉。二是政治领悟力的深度有待加强。对党中央的最新精神和战略部署,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等方面的要求,虽然能够及时学习,但有时满足于知晓概念,对其蕴含的深邃思想、战略考量领悟不够透彻,转化为派驻监督的具体思路和举措不够迅速有效,存在“等上级文件、靠领导批示”的被动心态。三是政治执行力的刚性略显欠缺。在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方面,有时顾虑较多,怕监督太严影响被监督单位工作积极性,尤其是在面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或涉及多方利益的复杂情况时,敢于较真碰硬的勇气不足,存在一定的“老好人”思想,导致一些政治监督要求未能完全落地生根。例如,在督促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时,对被监督单位班子成员下沉基层的实效跟踪问效不够严格。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始终注重党性锻炼,努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改造主观世界。但深刻反思,仍有差距:一是理论武装的“挤劲”和“钻劲”有所松懈。面对繁重的派驻监督任务,有时不自觉地放松了理论学习的要求,满足于中心组学习、集体研讨等“规定动作”,静下心来系统研读、深入思考的时间相对较少,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监督难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二是党性锤炼的主动性偶有不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进行自我检视、自我反思的频率和深度不够,有时把自己等同于一般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时,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辣味”不足,对自身存在的一些思想惰性、作风短板未能及时“修枝剪叶”。比如,在党小组会上开展自我批评时,有时避重就轻,怕揭短亮丑。三是理想信念的根基需持续加固。虽然总体上是坚定的,但面对社会上一些错误思潮和复杂现象,有时缺乏旗帜鲜明的批驳和斗争,对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后可能出现的松懈情绪警惕性不够高,需要持续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能够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遵守组织原则,严守纪律规矩。但对照反思,仍有提升空间:一是“敬畏人民”的立场有时不够牢固。派驻监督工作主要面向机关单位,直接接触基层群众的机会相对较少,有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背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追踪不够深入、不够彻底,在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力度和效果与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例如,对某单位办理民生热线投诉效率低下问题,虽已关注但督促整改的韧劲不足。二是“敬畏组织”的意识有待强化。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作为派驻组长,在组内议事决策时,虽然能发扬民主,但有时觉得自己对情况更了解,可能会不自觉地先定调子,听取组内其他同志意见不够充分。在接受组织监督方面,主动向市纪委监委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的主动性有待加强。三是“敬畏法纪”的标尺有时不够严格。对自身要求较严,但对照“执纪者必先守纪”的要求,有时在细节上有所忽略,比如对一些“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研究不够深入,警惕性不够高。在监督执纪问责中,有时过于强调“力度”,对“温度”把握不够精准,特别是在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时,谈话提醒的艺术性和针对性有待提高。
(四)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总体上能做到履职尽责,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担当作为的劲头仍需提振:一是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减弱。面对派驻监督中的一些“硬骨头”,如查处隐性“四风”问题、推动跨部门协调难题解决等,有时存在畏难情绪,习惯于按部就班,缺乏“敢闯敢试”的锐气和“钉钉子”精神,导致一些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够显著。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不够主动。对新形势下腐败问题的新特点新动向研究不够深入,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赋能监督的探索不够,监督方式方法相对传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的效率和效果。例如,在开展公务支出监督检查时,仍较多依赖查阅账目等传统方法,效率有待提升。三是斗争精神有待加强。在监督执纪中,有时怕得罪人、怕伤和气,尤其是在面对资历老、级别相近的监督对象时,拉不下脸、狠不下心,严格执纪执法、敢于较真碰硬的底气需要进一步锤炼。对于一些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缺乏一抓到底的决心和韧劲。
(五)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作为派驻纪检组长,深知责任重大,但履职中仍有不足:一是履行“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不到位。对组内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虽然重视,但有时重业务指导、轻思想引导,谈心谈话的深度和频次不够,对组内干部的日常思想动态、工作生活困难关心了解不够细致,严管厚爱结合得不够好。在推动被监督单位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虽然能定期沟通、提出建议,但对其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督促力度不够均衡。二是日常监督管理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对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不够深入透彻,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方式方法创新不足,提前发现、有效防范风险的能力有待提高。在推动以案促改、深化警示教育方面,有时满足于开会传达、案例通报,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三是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监督力度需加大。虽然关注文风会风等问题,但对被监督单位存在的诸如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多等隐形形式主义问题,查究的力度和精准度有待提升,在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思考不够深入。例如,对某单位要求基层报送材料过多过滥的问题,指出后跟踪整改不够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