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1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紧扣会议主题,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并对照“五个带头”要求,紧密结合班子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明确了整改方向。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查摆出以下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对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政治方向、坚守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等方面要求,存在以下差距:
一是从政治高度洞察风险、驾驭全局的能力有待提升。有时对经济社会领域的具体问题,未能第一时间从政治风险角度进行研判。例如,在处置个别乡镇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件时,初始阶段多将其视为经济纠纷或管理问题,未能敏锐察觉其背后可能存在的基层政治生态问题,对可能影响党群关系和政府公信力的政治风险预判不足、警惕性不够。这反映出班子从具体业务中见微知著、防范化解政治风险的能力仍需锤炼。
二是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纪检监察实践的能力有短板。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特别是关于“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战略部署,虽然组织了集体学习,但在结合本县实际创造性转化上思考不深、谋划不细。例如,在推动监督下沉、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效能方面,虽然部署了专项检查,但监督方式仍较多依赖传统“查台账、听汇报”模式,对于如何运用大数据手段整合监督力量、构建“数字+监督”体系,缺乏系统性设计和突破性尝试,导致监督的穿透力和精准度有待提高。
三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存在堵点。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面对一些深层次、历史性顽疾,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和“路径依赖”。比如,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方面,虽然多次发文强调、开展督查,但对于如何从考核机制、工作理念等根源上破解“文山会海”问题,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决心和韧劲,提出的整改建议有时“辣味”不足,导致一些作风问题出现反弹。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对照坚持把政治修养摆在首位,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等要求,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理论武装的深度和转化度不够。在学习上存在一定的“实用主义”倾向,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有时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对其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特别是贯穿其中的自我革命精神,钻研得不够系统透彻。在今年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班子虽然带头参加研讨,但将学习成果与自身思想改造、分管领域风险防控紧密结合进行深度反思剖析不够,存在学用脱节现象。
二是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党性的自觉性有待加强。班子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有时不自觉地将自身定位为“监督者”,听取意见多,主动“揭短亮丑”、开展自我批评的深度和锐度不足。满足于谈工作层面的问题,对思想深处、党性层面的深层次问题,如理想信念的“压舱石”作用是否时刻牢固、革命意志在长期高压下有无松懈等,挖掘不够、触及不深。
三是理想信念的“压舱石”作用有待持续加固。面对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的形势,班子整体上虽然充满信心,但个别成员偶尔也会产生“歇歇脚、松口气”的念头。比如,在谋划年度工作时,曾有过“是否可适当降低案件查办考核权重、多搞些‘软性’廉政教育”的讨论,这实质上反映出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革命意志有所弱化的苗头。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对照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等要求,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够紧密扎实。“坐在办公室指挥多、深入一线调研少”的情况依然存在。在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时,虽然也下去了,但多是“走规定路线、看示范点位、听干部汇报”,与普通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唠家常、听真话的时间少,导致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感知不够直接、精准,监督工作的群众基础不够牢固。
二是执行组织程序和制度的刚性偶有软化。总体上能遵守组织原则,但在处理一些时间紧、看似“非原则性”的具体事务时,有时为了追求效率而简化程序。例如,在对个别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时,曾因情况特殊而采用电话沟通代替规范的面对面谈话程序,虽出于好意,但反映出对组织程序的敬畏之心和执行制度的刚性约束力有待加强。
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的能力有待提升。作为执纪执法机关,班子成员对党纪条规熟悉,但面对纪法交织、刑民交叉的复杂案件时,有时仍习惯用行政思维、经验主义去推动,法律专业素养存在短板。例如,在处理一起涉及农村“三资”管理的疑难信访时,初期调查方向局限于查找违纪问题,后来才发现核心是合同法律瑕疵,导致调查工作一度走弯路,影响了办案质效。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对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等要求,存在以下差距:
一是监督执纪工作的创新意识和攻坚锐气不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思想解放不够,探索运用“嵌入式”监督、智慧监督等新模式的主动性不强。例如,在监督重大乡村振兴项目时,主要依赖事后查账,对于如何利用技术手段对项目招投标、资金流向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督,谋划多、落地少,监督存在滞后性和盲区。对于一些历史遗留的“硬骨头”案件,有时存在“等上级政策、看兄弟单位”的求稳心态,缺乏主动出击、一查到底的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