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领导班子2025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市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审计局领导班子紧扣会议主题,聚焦“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等五个方面,通过深化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等方式,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前学习情况及思想认识
会前,局领导班子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了集中学习研讨。通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举办专题读书班、班子成员带头领学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了党的创新理论,重点研读了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推动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班子成员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围绕“如何以高质量审计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如何筑牢审计工作政治属性”等议题开展了深入交流研讨,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的创新理论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的理解,增强了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通过学习研讨,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到。党的创新理论是做好新时代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必须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审计工作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导向、政治要求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大家一致表示,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在“五个带头”上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行动更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一是理论学习的系统性、转化性有待加强。班子在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时,有时存在“碎片化”现象,系统研读、深入思考不够,对其中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掌握不够透彻。理论学习与审计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存在“学归学、做归做”的情况,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审计项目谋划、政策研究分析、审计成果提炼的能力有欠缺。例如,在理解“发展新质生产力”重大部署时,未能及时将其与审计服务保障职责紧密结合,研究提出前瞻性、针对性的审计监督思路和项目规划不够深入,审计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有待进一步找准。二是政治能力的实践性、穿透性有待提升。从政治高度把握审计工作、分析审计发现问题的能力尚有不足,有时就账论账、就事论事,未能深刻揭示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政策性漏洞。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战略考量领悟不够深透,在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重点时,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创造性落实和转化的力度不够,部分审计项目未能完全契合市委市政府最关切、经济社会发展最急需的领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需持续增强,确保审计监督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三是政治敏锐性和风险洞察力有待强化。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特别是财政金融、国资国企、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存在的潜在风险,前瞻性研究、系统性研判不足,审计监督的风险预警“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认识不够到位,在审计工作中对相关风险隐患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有待提高。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一是党性锤炼的主动性和经常性不够。班子成员有时以事务工作繁忙为由,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持续改造,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进行自我检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主动性有所减弱。在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上投入精力不足,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有时存在“被动应付”心态,未能时时处处以普通党员身份严格要求自己。二是理想信念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足。对审计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方式方法相对传统,结合审计职业特点、运用典型审计案例开展生动教育的探索不够,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有待提升。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把握不够精准及时,谈心谈话的深度和频次有待加强,在引导审计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方面还需下更大功夫。三是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有待增强。面对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复杂矛盾和问题,特别是涉及利益调整、存在阻力的审计事项,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和“好人主义”思想,攻坚克难的锐气和动真碰硬的勇气不足。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上,一抓到底的韧劲不够,对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等问题较真碰硬不够坚决。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一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深入。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时未能完全聚焦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上,对教育、医疗、社保、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监督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审计调查研究的力度不够,有时“坐在办公室搞审计”,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体察不够直接、感受不够深切。审计结果公告和解读有待加强,利用审计成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机制不够完善。二是执行组织原则和制度规定不够严格。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理解和执行有时存在偏差,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中,会前酝酿、征求意见有时不够充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自觉性有待提高,有时存在报告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对分管领域、分管科室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不够严格,组织纪律教育抓得不够紧实。三是纪律规矩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树牢。对党纪国法的学习理解不够系统深入,对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法规的学习领会有待加强。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审计的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审计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需进一步强化,防控廉政风险的制度笼子有待扎紧扎密。在审计工作中,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标准开展工作的意识需要时刻绷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