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市税务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2026-01-22 0

2025年度市税务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开好2025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以及上级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市税务局领导班子紧扣会议主题,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基础上,认真学习了中央政治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带头”的重要要求。会前,班子成员通过集中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等形式,原原本本学习了规定篇目,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了思想根基。同时,广泛征求了市直部门、基层税务分局、党员干部和纳税人代表的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同志之间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在此基础上,严格对照“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等五个方面,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反面典型案例教训,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现将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班子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对照党中央提出的“五个带头”重点方面,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摆了以下突出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班子成员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努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但在政治能力的全面提升和具体实践的穿透力上仍有差距。一是理论武装的“穿透力”有待加强。虽然能够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但对其中蕴含的政治立场、价值追求和实践要求,特别是关于税收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钻研得不够深透。存在“以干代学”“急用先学”的实用主义倾向,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时代背景、理论渊源、战略考量理解不够系统完整,导致在运用理论指导复杂税收实践、破解改革难题时,有时感到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学用结合不够紧密。例如,在落实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未能充分运用新发展理念来指导实践,导致转型工作推进缓慢,效果不够理想。二是政治执行的“精准度”有待提升。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大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时,能够做到态度坚决、令行禁止。但在结合本市税收工作实际进行创造性落实、精准化落地方面,思考谋划的前瞻性、系统性不足。有时习惯于照搬照转上级文件,未能完全将战略部署转化为符合本地实际的“施工图”“任务书”,在将政治要求融入组织税收收入、落实税收政策、优化纳税服务的每一个具体环节上,精细化、常态化程度不够。比如,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时,对部分行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调研不够深入,导致政策落实的精准度不高,部分企业未能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三是政治敏锐的“洞察力”有待淬炼。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复杂性、严峻性认识足够,但在具体工作中,对社会思潮、网络舆情中可能隐含的税收风险、稳定隐患,有时见事不够早、鉴别不够准、反应不够快。尤其是在新媒体环境下,对涉税舆情背后可能存在的深层次政治意图或社会矛盾,缺乏足够的预判能力和一抓到底、消除隐患的斗争韧劲。例如,当网络上出现关于税收政策的不实传言时,未能及时从政治高度进行研判和应对,导致部分纳税人产生误解和恐慌。四是保持战略定力的“持久性”有待巩固。面对艰巨繁重的税收工作任务和不断出现的新风险新挑战,班子成员能够保持总体上的信心和定力。但在面对一些长期存在的税收征管难题或短期内难以取得突破的改革任务时,个别同志偶尔会产生畏难情绪或“绕道走”的想法,攻坚克难的锐气和“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恒心有所减弱,未能时时处处展现出“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的战略清醒和政治坚定。比如,在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阻力和困难时,部分同志出现了动摇和退缩的情况。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班子成员注重加强党性修养,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但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的高标准,在党性锤炼的主动性和纯粹性上仍需持续用力。一是党性修养的“主动锤炼”意识不足。能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在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进行思想交锋、净化灵魂方面,“辣味”依然不足。自我批评有时避重就轻,相互批评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思想帮助,“好人主义”思想仍未根除。将党性修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的自觉性不够,未能时时以党性原则正心明道、修身律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拧得不够紧。例如,在民主生活会上,部分同志的自我批评只是泛泛而谈,没有触及思想深处的问题,相互批评也缺乏针对性和实质性内容。二是理想信念的“实践印证”结合不紧。班子成员理想信念是坚定的,但在将崇高理想信念转化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持久行动力上,存在落差。面对繁重工作压力时,革命先辈那种艰苦奋斗、忘我奉献的精神在自身有所消退,我们有时会不自觉地计较个人得失。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虽然能够顶上去,但内心深处那种“我是党员我先上”的本能冲动和纯粹境界,体现得不够明显。比如,在组织税收收入的关键时期,部分同志为了完成任务,采取了一些不规范的手段,忽视了税收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三是组织生活的“熔炉”作用发挥不充分。虽然能够按照规定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但形式较为单一,内容不够丰富,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存在重形式、轻效果的问题。例如,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往往只是简单地读文件、学讲话,没有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地讨论和实践活动,导致活动效果不佳。四是党性教育的“针对性”不够强。开展党性教育活动时,没有充分考虑到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党员干部的实际需求,教育内容和方式缺乏个性化和差异化。对年轻党员干部的党性培养重视不够,导致部分年轻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淡薄,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比如,在对新入职的年轻干部进行党性教育时,只是进行了一些简单的理论培训,没有通过实践锻炼来增强他们的党性修养。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班子成员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但在敬畏之心的具体践行和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上仍有不足。一是敬畏人民的“服务意识”不够强。在谋划税收工作时,有时更多地考虑了完成税收任务和上级考核指标,对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和感受关注不够。在落实纳税服务措施时,存在形式主义现象,对纳税人缴费人的问题和诉求解决不够及时、有效。例如,在推广电子税务局的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到部分纳税人缴费人的操作能力和实际困难,导致一些纳税人缴费人在使用电子税务局时遇到了诸多问题,影响了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二是敬畏组织的“规矩意识”不够牢。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时,有时存在决策程序不够规范、民主氛围不够浓厚的问题。部分班子成员在讨论重大问题时,发表意见不够充分,存在随声附和的现象。在请示报告制度的执行上,有时存在报告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的问题。比如,在一些重要税收政策的调整和执行过程中,没有及时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导致工作出现了一些偏差。三是敬畏法纪的“底线意识”不够严。对税收法律法规和党内纪律规定的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执法不规范、纪律不严格的问题。在税收征管过程中,有时存在随意执法、滥用职权的现象,对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例如,在对一些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四是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不够硬。虽然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对违反制度的行为查处不够严格,缺乏有效的监督和问责机制。例如,在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等方面,存在一些超标准、超范围的问题,但没有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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