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1)
2026-02-28 7

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对我地区(或我单位)开展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

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站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着眼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的重要决策。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其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第一,这是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的“必修课”。 政绩观是对政绩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从政行为中的具体体现,是检验干部党性与作风的试金石。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的根本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政绩观问题,鲜明提出“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开展学习教育,就是要通过系统学习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始终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夯实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

第二,这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十五五”大局的“动员令”。 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十五五”规划为我们描绘了宏伟蓝图。正确的政绩观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前提。政绩观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既体现在解决现实矛盾上,也体现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现实中,一些干部政绩观偏差问题触目惊心:有的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桂林市某国企原负责人为追求个人政绩,在不考虑实际需要、未经科学论证的情况下,盲目建设户外营地项目,仅建成3处样板间就烂尾,投入资金全部“打水漂”;有的搞“数字政绩”弄虚作假,有的脱离实际盲目举债,有的“新官不理旧账”。建宁县委原书记为追求个人政绩,不顾财政紧张实际盲目建设文旅项目,在资金不足时强行向企业摊派捐款,严重侵害企业利益。华安县原县长明知未经批准不能在文物保护单位内建设工程,仍执意推动“灯光秀”项目,最终被责令整改,致使财政资金遭受重大损失。开展学习教育,就是要引导各级干部坚决摒弃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上,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第三,这是深化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的“攻坚仗”。政绩观问题是党性修养、宗旨意识的“晴雨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将政绩观错位特别是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作为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释放了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陕西林业集团原党委书记方某,为追求个人政绩急功近利盲目铺摊子,背离主营业务无序扩张,导致企业负债总额、资产负债率猛增,长期处于亏损状态。龙岩市某干部为争取职务升迁,在招商引资中违反议事规则,擅自调整集体决策,违规超预算拨付奖补资金,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这些反面典型警示我们,政绩观偏差不仅是作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开展学习教育,就是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深入查摆和纠治政绩观方面的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正风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聚焦重点,把握要求,精准落实学习教育各项任务

按照中央部署,本次学习教育于2026年春节后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我们要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以“学、查、改”一体推进为抓手,认真落实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开门教育等工作安排,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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