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局副局长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研讨心得体会
2026-03-18 1

XX县保局副局长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研讨心得体会

 

近期,通过深入学习领会关于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结合自身分管保经办中心工作的实际,我进行了深入思考。政绩观直接反映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是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对于医疗保障这一重大民生部门而言,树立和践行什么样的政绩观,不仅关系到各项政策能否精准落地、惠民红利能否充分释放,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学习和反思,我深刻认识到,必须将正确的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穿于保经办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各环节。

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正确政绩观的“压舱石”

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是“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和“靠什么创造政绩”。通过研讨,我在思想认识上有了新的提升。

(一)必须明确政绩的人民属性。保工作直面群众就医问药的需求,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我们所追求的政绩,归根结底是要让群众“病有所有所保”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任何脱离群众需求、忽视群众感受的“工作”,哪怕数据再漂亮,也算不上真正的政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将保基金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花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上。

(二)必须把握政绩的实践内涵。正确的政绩观,是体现在推动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上。对于分管的经办工作而言,就是要看政策落实是否精准高效、服务流程是否便捷顺畅、基金监管是否安全有力、改革任务是否扎实推进。要追求实实在在的、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政绩,坚决反对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和数字造假的“泡沫政绩”。必须尊重保事业发展规律,坚持实事求是,一步一个脚印,夯实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

(三)必须坚持政绩的全局观念。保工作是社会治理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乡村振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紧密相连。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自觉将保经办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置于深化改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不能仅仅盯着本部门、本领域的“一亩三分地”,而要注重工作的协同性和整体效益。例如,在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时,要兼顾医疗机构健康发展与基金安全可持续;在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时,要主动衔接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形成兜底保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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