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篇)2026年乡镇(村、街道、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汇编
2026-04-01 0

(14篇)2026年乡镇(村、街道、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汇编

 

(网络来源,甄别使用)

 

XX街道XX社区第X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2

 

XX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精品)13

 

XX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19

 

县XX街道XX村第XX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25

 

XX镇村(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37

 

村(社区)“两委”换届审计工作方案42

 

村(社区)组织换届宣传工作方案47

 

荻港镇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52

 

淝田镇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64

 

珊瑚镇村(居)党组织换届工作方案81

 

双谊镇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88

 

皂头镇村党组织和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104

 

云阳镇村“两委”班子换届研判工作方案124

 

XX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应急预案129

 

 

XX街道XX社区第X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为依法维护社区居民的民主权利,确保本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关于做好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原则,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选举活动的组织领导,依法推进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推动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

 

(二)充分发扬民主

 

充分尊重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提高居民群众的参与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选举,确保选举工作民主、公正、择优。

 

(三)严格依法办事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市有关选举规定,规范选举程序,依法组织实施,坚决防止和抵制各种违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加强选举监督

 

依托居民选举监督委员会,对选举工作实施全面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纪检监察、信访、公安等部门的作用,坚决查处选举中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健康有序。

 

三、时间安排

 

本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26年X月X日开始,至2026年X月X日结束。整个换届选举分为准备部署、推选机构、选民登记、推选候选人、投票选举、总结完善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阶段

 

成立选举工作机构,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开展宣传发动,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推选机构阶段

 

推选产生居民选举委员会和居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明确职责分工。

 

第三阶段:选民登记阶段

 

开展选民登记,审核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

 

第四阶段:推选候选人阶段

 

提名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组织候选人与居民见面。

 

第五阶段:投票选举阶段(X月X日)

 

组织投票选举,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颁发当选证书。

 

第六阶段:总结完善阶段

 

完成工作移交,健全下属委员会,推选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章立制,总结归档。

 

四、职位设置与候选人名额

 

(一)职位与职数设置

 

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结合本社区实际,新一届居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X名,共X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

 

(二)候选人名额

 

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实行差额选举。主任候选人X名(应选1名),副主任候选人X名(应选1名),委员候选人X名(应选X名)。

 

(三)近亲属回避规定

 

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当选的居民委员会成员之间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只保留其中职务最高的一人的职务;如果职务相同,则保留得票最多的一人的职务,其他当选人由居民选举委员会宣布当选无效。因适用回避规定,可能导致居民委员会中没有妇女成员的,应当保留妇女成员的职务。

 

五、选举方式与选民登记

 

(一)选举方式

 

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社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居民代表选举产生。经征求居民意见,本届居民委员会选举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每户派代表选举/全体居民直接选举】方式进行。

 

(二)选民资格与登记

 

年满十八周岁的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居民年龄的计算时间以选举日为准。

 

居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表示参加选举的人员进行登记:一是户籍在本社区的居民;二是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常住的居民。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工作六个月以上的社区工作者,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的,由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并进行登记。

 

(三)选民登记时间和方式

 

选民登记时间为X月X日至X月X日。以居民小组(网格)为单位设立登记站,宣传引导参加选举的居民主动到登记站登记。经登记的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公布;采取每户派代表或者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应当同时公布户的代表或者新一届居民代表名单。

 

(四)户的代表或居民代表产生方式

 

采取每户派代表选举方式的,户的代表由该户年满十八周岁的家庭成员推选产生,一户一名代表。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居民代表由居民小组一般按每二十户至五十户推选一人产生,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适当范围内推选产生。居民小组组长由居民小组从居民代表中推选。

 

六、候选人资格条件与提名方式

 

(一)候选人任职条件

 

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提名推荐候选人,应当从全体居民利益出发,推荐符合下列条件的人为候选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奉公守法,品行良好;

 

3.公道正派,热心公益;

 

4.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二)不得作为候选人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候选人: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利用黑恶势力从事非法活动的;

 

4.组织或者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或者邪教活动的;

 

5.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的;

 

6.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

 

7.其他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提名的情形。

 

(三)候选人提名方式

 

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社区党组织或者十名以上选民联合提名推荐。候选人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候选人经资格审查后,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居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居民提出的问题。

 

(四)候选人参选行为规范

 

候选人应当向居民选举委员会提交公开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参选承诺、服务承诺、廉洁承诺和辞职承诺,承诺内容经审核后予以公示,不作出承诺的不列为正式候选人。候选人应当依法进行竞选活动,不得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拉票。

 

七、投票选举

 

(一)选举日期与投票地点

 

选举日定为X年X月X日。投票地点设在XX(具体地址)。选举日五日前向选民公布选举大会具体时间、地点。

 

(二)选举有效条件

 

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采取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选举方式的,有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采取每户派代表选举方式的,有户的代表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居民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三)当选条件

 

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人员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投票方式与程序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投票程序为:清点到会人数→宣布大会开始→宣布选举纪律→宣读选举办法→提名通过选举工作人员→检查密封票箱→启封清点选票→验证发票→秘密划票→投票→销毁剩余选票→清点选票数→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宣布当选名单并颁发当选证书→封存选票。

 

(五)委托投票

 

选举期间外出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本社区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投票。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单。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不实行委托投票。

 

八、选举工作人员

 

(一)居民选举委员会

 

居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由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或者其近亲属被提名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居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居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二)选举工作人员资格条件

 

选举工作人员包括监票人、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公道正派,作风正派;二是熟悉选举程序和居民情况;三是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四是与候选人无近亲属关系。选举工作人员由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名,经选举大会通过后确定。根据后期候选人情况,如选举工作人员与候选人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做好回避。

 

(三)选举工作人员职责

 

监票人负责监督选举全过程,确保选举公平公正;发票人负责核验选民身份后发放选票;唱票人负责公开唱读选票;计票人负责统计票数并填写计票结果。选举工作人员应当保守秘密,不得泄露选民投票情况。

 

九、选票有效与无效的认定

 

(一)有效选票

 

使用居民选举委员会统一制发的选票,按照规定填写的选票为有效选票。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

 

(二)无效选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选票无效:一是未使用居民选举委员会统一制发的选票;二是选票上所选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三是无法辨认所选人员的;四是选票被撕毁或涂改无法辨认的;五是选举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选票是否有效由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并当场宣布。

 

(三)选举无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选举无效:一是居民选举委员会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二是候选人的产生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三是参加投票的选民人数未达到法定人数的;四是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

 

十、纪律要求

 

(一)严禁行为

 

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居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居民委员会选举。严禁利用宗族、宗教势力干扰选举。严禁造谣中伤、诬告陷害候选人。严禁非法索取、传播选民信息。

 

(二)违规处理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居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居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居民有权向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报,也可以向街道办事处或者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工作移交与其他事项

 

(一)工作移交

 

居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街道办事处监督。移交内容包括印章、办公场所、集体资产、财务账册、工作档案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和资产。

 

(二)健全下属委员会

 

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产生后,应当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环境和物业管理、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等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

 

(三)推选居务监督委员会

 

社区应当建立居务监督委员会,对居民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其成员由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在居民或者社区工作者中推选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

 

(四)档案管理

 

选举工作结束后,应当整理换届选举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表格等相关资料,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档案,妥善保管。选举结果应当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备案。

 

十二、附则

 

本方案由居民选举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XX省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XX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

 

2026年X月X日

 

 

XX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精品)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街道党工委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部署精神,高质量做好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共XX县XX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高质量做好XX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方案》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相统一,大力弘扬"六干"作风,奋斗实干、担当争先,以"八个先行"为抓手,着力打造绝对忠诚有定力、实干争先有闯劲、为民服务有情怀、团结干事有境界、作风硬朗有口碑的"五有"社区带头人队伍,实现选出好班子、谋划好思路、优化好格局、形成好气象的"四好"目标,为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换届选举,选优配强社区党支部委员会,产生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优化班子结构,提升整体功能,为社区治理和服务群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新一届党支部班子要突出懂治理、善服务、聚民心,具有较强统筹整合资源、带领建设幸福美好社区和助力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能力素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正确方向。

 

(二)坚持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听取党员意见,体现党员意志。

 

(三)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有序。

 

(四)坚持好中选优。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资格条件要求,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四、职数设置与任职条件

 

(一)职数设置

 

根据社区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社区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X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X名。社区党支部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积极稳妥推行社区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二)任职条件

 

社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懂治理、善服务、聚民心,有较强统筹整合资源、带领建设幸福美好社区的能力素质;三是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四是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是符合"四过硬"要求,不存在"五不能""六不宜"情形。

 

届末履职评价为"差"的社区干部,一般不予留任。严格落实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任职回避规定。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

 

(一)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

 

(二)做好党员思想动员。召开党员大会,传达上级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宣传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纪律要求,引导党员积极有序参与换届选举。

 

(三)开展选情摸排分析。全面摸排党员思想动态和人选情况,实行"绿橙红"三色管理,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做到换届风险不转"绿"不启动换届。

 

(四)核实党员人数。对社区党员进行全面核实,确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第二阶段:推荐提名候选人初步人选

 

(一)组织推荐。召开党员大会,由全体有选举权的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

 

(二)个别谈话推荐。社区换届工作组通过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

 

(三)确定初步人选。综合分析推荐情况,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第三阶段:资格联审和组织考察

 

(一)资格联审。街道党工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进行初审,提交有关单位进行联审,及时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并取消其资格。

 

(二)组织考察。街道党工委对通过资格联审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确定预备人选。根据考察情况,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第四阶段:召开选举大会

 

(一)会前准备。制定选举大会工作方案,准备选票、票箱等选举用品,布置会场,确定监票人、计票人。

 

(二)召开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选举大会,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三)投票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四)宣布结果。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并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第五阶段:后续工作(选举大会后)

 

(一)召开第一次支委会。新当选的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进行委员分工。

 

(二)做好交接工作。新老班子围绕重要事项、重大项目、债权债务风险问题等梳理离任交接清单,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交接。

 

(三)开展"开门一件事"。新一届班子第一时间开展循迹溯源学习、包网入户走访、履职承诺亮晒,每名班子成员领办至少1件民生实事,展现新班子新气象新作为。

 

(四)材料归档上报。整理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材料,及时归档并上报街道党工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社区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主动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指导,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二)严肃换届纪律

 

严格执行"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对拉票贿选、打招呼,利用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全面推行与候选人谈话制度,逐人签订纪律承诺书,做到纪律知晓、谈心谈话、签订承诺书全覆盖。

 

(三)做好宣传引导

 

强化宣传审核把关,凡涉及换届敏感信息一律不得对外宣传,凡涉及换届宣传都要经过街道换届工作组审核。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及时处置违法违规信息,防止不当炒作。

 

(四)畅通信访渠道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涉及换届人选的信访反映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对受到不实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需要及时澄清。

 

中共XX社区支部委员会

 

2025年X月X日

 

 

 

XX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街道党工委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部署精神,高质量做好我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共XX县XX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高质量做好XX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方案》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相统一,大力弘扬"六干"作风,奋斗实干、担当争先,以"八个先行"为抓手,着力打造绝对忠诚有定力、实干争先有闯劲、为民服务有情怀、团结干事有境界、作风硬朗有口碑的"五有"社区带头人队伍,实现选出好班子、谋划好思路、优化好格局、形成好气象的"四好"目标,为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换届选举,选优配强社区党支部委员会,产生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优化班子结构,提升整体功能,为社区治理和服务群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新一届党支部班子要突出懂治理、善服务、聚民心,具有较强统筹整合资源、带领建设幸福美好社区和助力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能力素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正确方向。

 

(二)坚持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听取党员意见,体现党员意志。

 

(三)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有序。

 

(四)坚持好中选优。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资格条件要求,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四、职数设置与任职条件

 

(一)职数设置

 

根据社区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社区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X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X名。社区党支部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积极稳妥推行社区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二)任职条件

 

社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懂治理、善服务、聚民心,有较强统筹整合资源、带领建设幸福美好社区的能力素质;三是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四是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是符合"四过硬"要求,不存在"五不能""六不宜"情形。

 

届末履职评价为"差"的社区干部,一般不予留任。严格落实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任职回避规定。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

 

(一)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

 

(二)做好党员思想动员。召开党员大会,传达上级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宣传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纪律要求,引导党员积极有序参与换届选举。

 

(三)开展选情摸排分析。全面摸排党员思想动态和人选情况,实行"绿橙红"三色管理,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做到换届风险不转"绿"不启动换届。

 

(四)核实党员人数。对社区党员进行全面核实,确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第二阶段:推荐提名候选人初步人选

 

(一)组织推荐。召开党员大会,由全体有选举权的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

 

(二)个别谈话推荐。社区换届工作组通过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

 

(三)确定初步人选。综合分析推荐情况,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第三阶段:资格联审和组织考察

 

(一)资格联审。街道党工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进行初审,提交有关单位进行联审,及时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并取消其资格。

 

(二)组织考察。街道党工委对通过资格联审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确定预备人选。根据考察情况,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第四阶段:召开选举大会

 

(一)会前准备。制定选举大会工作方案,准备选票、票箱等选举用品,布置会场,确定监票人、计票人。

 

(二)召开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选举大会,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三)投票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四)宣布结果。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并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第五阶段:后续工作(选举大会后)

 

(一)召开第一次支委会。新当选的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进行委员分工。

 

(二)做好交接工作。新老班子围绕重要事项、重大项目、债权债务风险问题等梳理离任交接清单,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交接。

 

(三)开展"开门一件事"。新一届班子第一时间开展循迹溯源学习、包网入户走访、履职承诺亮晒,每名班子成员领办至少1件民生实事,展现新班子新气象新作为。

 

(四)材料归档上报。整理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材料,及时归档并上报街道党工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社区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主动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指导,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二)严肃换届纪律

 

严格执行"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对拉票贿选、打招呼,利用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全面推行与候选人谈话制度,逐人签订纪律承诺书,做到纪律知晓、谈心谈话、签订承诺书全覆盖。

 

(三)做好宣传引导

 

强化宣传审核把关,凡涉及换届敏感信息一律不得对外宣传,凡涉及换届宣传都要经过街道换届工作组审核。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及时处置违法违规信息,防止不当炒作。

 

(四)畅通信访渠道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涉及换届人选的信访反映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对受到不实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需要及时澄清。

 

中共XX社区支部委员会

 

2025年X月X日

 

 

县XX街道XX村第XX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本村第X届村民委员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应当进行换届选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XX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XX县民政局《关于做好第XX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和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印发<XX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扎实做好本村第XX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数设置

 

(一)村民委员会职数设置。本村民委员会由3至7人组成,设主任1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副主任1至2人,其他为委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成员。

 

本村民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组成人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职数设置。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一般为3至5人,设主任1名,其他为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与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

 

本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设3名,其中主任1名,委员2名。

 

(三)村民代表人数设置。村民代表由各村民小组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具体人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但总数不得少于30人,其中妇女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本村民代表按照每XX户推选1人,共设村民代表XX人,其中妇女代表XX人。

 

(四)村民小组长职数设置。每个村民小组设组长1名。

 

本村共有XX个村民小组,设组长XX名。

 

(五)选举工作人员的确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发票人、登记人、公共代写人、维持秩序人员等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并张榜公布。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二、选民登记

 

(一)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二)村民的年龄计算以选举日为截止日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的日期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口簿记载的日期为准。

 

(三)村民委员会选举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对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从事村务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人员;

 

已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地登记参加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不得再登记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因精神障碍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本人书面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

 

登记期间不在本村居住,村民选举委员会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

 

对本人书面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和登记期间不在本村居住、村民选举委员会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村民,在投票前表示参加选举的,应当允许其参加选举。

 

(五)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2025年X月X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张榜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并发放选民证。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答复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提出书面申诉,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书面答复申诉人,并告知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处理决定仍不服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三、选举方式

 

本村采取提名候选人的方式进行选举。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

 

四、候选人提名

 

(一)候选人资格条件。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办事公道、作风民主、热心公益、清正廉洁,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

 

候选人应当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符合规定,已登记参加选举;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品行良好,办事公道,作风民主,热心公益,清正廉洁;

 

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原则上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具有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收致富的能力;

 

新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其他成员一般不超过60周岁。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从事非法活动、组织或者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或者邪教活动的,不得作为候选人。

 

(二)候选人数的确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数应当分别比应选人数多一人,实行差额选举。

 

(三)候选人的产生。采取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集具有选举权的选民集中投票或者分组投票的方式提名,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每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名的候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同一职务得到提名票高的确定为候选人。一人同时被提名为两种以上职务的,其高职务得票不能确定为候选人时,可以把高职务得票加到低职务得票中计算。一人同时被提名为两种以上职务且得票都能够确定为候选人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让其书面选择确定其中一种职务的候选人;不做选择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将其确定为较高职务的候选人。

 

候选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

 

(四)候选人的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提名有效并进行资格审查后,在选举日5日前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以得票多少为序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

 

本人不愿意被列为候选人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说明。候选人的缺额按照提名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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